警方不定點在路邊架設的「移動式三腳架測速照相機」,常常讓超速的機車騎士和用路人無所遁形,接到罰單。不過上個月有位大學生可能是因為打工回家被拍照,一時氣憤,竟然拿了警方的警告標語牌,拔了就跑,還打算藏起來,被路過的大學生檢舉,吃上竊盜罪移送法辦。
怎麼會發生這樣的烏龍?我們來到承德路三段員警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的事發地點,這部相機,36張底片的膠捲,一次出勤帶足五捲,測試閃光燈OK,再把這支又重又長的號誌牌擺到照相點前20公尺,就是標準作業程序。
不過上個月有一天凌晨3點,一位打工回家的文化大學生可能超速被拍照、一時氣憤,繞路回頭拿了號誌牌就跑。
拔了號誌牌的和路過檢舉的都是大學生,但兩所學校讓警方感受相當不同。不過這位在捷運站裡被逮捕的郭姓大學生說,他其實是要把號誌牌拿到明顯一點的位置,讓大家都看得見。即便說法如此,但警方正在執勤,把人家的號誌牌帶走,這位學生還是被當成小偷現行犯,帶回分局偵辦。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EF海外遊留學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