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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冠華:文琳離開我 離幸福會更近

記者 李韻晨 / 攝影 劉頤堃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5/11 14:5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藝人于冠華上個月偷腥照片曝光,就在方文琳出面24小時之後,于冠華連說6次對不起,兩人今天上午已經辦好離婚手續。

藝人于冠華:「我們今天已經到淡水事務所辦了離婚的程序了,離婚這樣的一個結果,對於文琳來講,我想她離開我,就可以預見她離幸福會近一點,離婚對於我來說講,我想是最好的懲罰。」

于冠華偷腥,終於露面,手上的結婚戒指還戴著,兩個寶貝女兒現在是夫妻的溝通重心。

于冠華:「我並不是一個沒有擔當,並不是個不負責的男人,這幾天其實我都待在家裡陪伴小孩,短時間裡面我還是會我們還會住在原來的地方,那在陪伴小孩的部分,在這年紀裡面,我們希望不要把大人的遺憾不幸,放在兩個小朋友身上。」

連說6次對不起,但是于冠華似乎不想挽回這段10年的婚姻,偷腥照片曝光,過了3天才露面,鬍子沒刮,對方文琳還是只有深深的歉意。

于冠華:「不管是在口頭上書面上,其實我都有道歉,只是可能文琳的心太亂了,她也太傷心了,事實上昨天她說我口頭上沒有道歉,可能是我們之間的小誤會。」

道歉歸道歉,對於外界說房產、車產都是方文琳出的錢,于冠華倒是很有意見,急著澄清。

于冠華:「所有的這些財產,事實上,因為都不是我的名字,全都是文琳的名字,這是我們很習慣的做法,但是也造成一個誤會,我都沒有付錢在養家,事實上這麼多年來,我所賺到的錢,其實全部交到老婆手上。」記者:「方文琳哪一點不好?」于冠華:「她很好,她都很好,對不起,她沒有錯。」

令人稱羨的銀幕姊弟戀,結婚只維持了10年,當初兩人夫唱婦隨的甜蜜畫面,再也看不到,只剩下對寶貝女兒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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