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陳先生花了1700多萬跟住商不動產仲介公司買房屋,業務員告訴他賣方沒有給服務費,希望他能多給一點服務費,但在交屋時,陳先生卻發現賣方有給錢,質疑自己被騙了,不願多付10萬元,但仲介公司反駁說陳先生故意找麻煩,所以申請房子假扣押,雙方各說各話,現在得上法院解決問題。
台北市光復北路黃金路段的店面,退休公務員陳先生花了1735萬買下來,但卻因為28萬的仲介費用喬不定,房子被法院假扣押。
買方陳先生:「我就簽一張,說好,我同意給他28萬,因為他是附帶跟我講說,賣方都沒付服務費,到簽約那一天我才發覺說,他根本不是,他原來還是有跟賣方有收到服務務費,我說我跟你的爭執點,才只有幾10來萬而已,我1千多萬的房子,你這樣就給我假扣押。」
剛買的房子就被假扣押,而且竟然是幫他找房子的房屋仲介,陳先生快氣炸了,不過仲介業務員卻說,是陳先生不願意付服務費,而且百般刁難。
房屋仲介業務員陳先生:「屋主也確實沒有給服務費,到最後,屋主看他簽約,確實給的少,屋主又願意給10萬的情況下,結果他就以這個做藉口,服務費根本就不付。」
買方和仲介都是一肚子苦水,找上了消保官。
台北市消保官陳柏菁:「承諾這個要給仲介費用的時候,那在書面的部分,它應該要記明,就是所謂計算仲介費的標準何在,那為什麼要付這樣的一個錢,譬如說它是幾成,或者怎麼樣,這個第一個書面一定要記清楚。」
為了28萬,讓原本應該合作的仲介和買主槓上,消保官介入調查,仲介公司總部也說在了解,但兩方各執己見,現在也只能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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