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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散無「解酒」功效 衛生署喊卡禁標!

記者 賴妤翎 / 攝影 蕭鴻翰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2/10/05 12:3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健康食品外包裝常打出,延年益壽或青春永駐等字眼,衛生署認定用詞有誇大之嫌,將加進禁列廣告詞名單中。只不過,過去胃散包裝可以合法號稱「解酒」功效,衛生署進一步了解後發現,胃散主要功能是制酸劑,根本不能解酒,因此,未來胃散也不能夠再聲稱解酒,以免誤導消費者。

胃散廣告:「健康舒服的胃全靠張國周強胃散,飽漲酒醉。」

大品牌胃散,廣告中強打解酒功效,以前胃散包裝外,可以合法打上解酒2個字,不過現在衛生署「喊卡」。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技正戴雪詠:「(胃散)制酸劑成分,包括碳酸鎂或碳酸氫納的成分,原則上只有制酸作用,沒有解酒作用。」

主要是胃散,頂多是舒緩胃酸造成不適,並不沒有直接解酒的效果,像是日本進口腸胃藥,也常出現二日醉,甚至惡醉等字眼,未來廣告標示,都不能再出現類似「解酒」功效,部分胃散廠商已經提出申請,撤銷使用解酒字眼。

網路上代餐廣告做實驗,產品就冠上「纖體」2個字,恐怕會誤導消費者減肥功效,「纖體、減肥」雖然沒宣稱療效,卻容易產生誤解,未來廣告詞通通禁用。食品藥物管理局企畫科長祈若鳳:「青春永駐、延年益壽這些是過於誇大,不太可能在這一次就把它刪除(禁用)。」

就怕誇大字眼,誤導消費者,衛生署增列「廣告詞」黑名單,例如號稱「青春永駐」,有誇大之嫌,以後不能用,保健食品上「延年益壽」,以後只能寫成「常保健康」;或是維他命B群包裝上,常出現減少疲勞的字眼,以後得用精神旺盛取代。

避免消費者被誤導,衛生署拒絕食品廣告,遊走邊緣地帶,未來一旦類似誇大廣告詞,最高將開罰4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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