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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留海外只賠2000惹怨!富邦產從寬理賠改採「這標準」計算

記者 程子奕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18 14:3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8 14:32
富邦產險因應颱風滯留海外,住宿費補貼上限放寬改以「行程中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計算。(示意圖/TVBS)
富邦產險因應颱風滯留海外,住宿費補貼上限放寬改以「行程中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計算。(示意圖/TVBS)

巴威颱風造成大量航班取消,不少旅客滯留海外,也引爆4月1日起實施新版海外旅遊不便險理賠爭議。由於新版條款規定,無法提出原預定住宿費用證明者,每日交通及住宿合計最高僅理賠2000元,引發保戶不滿。金管會要求檢討後,產險公會17日正式公告將朝有利被保險人方向釋疑,富邦產險今(18)日率先宣布放寬住宿理賠認定,改以「行程中最後一天住宿」為基準,並額外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的理賠上限,並溯及適用今年4月1日後投保的新制保單。

原本每日最多2000元 颱風滯留引爆民怨

依4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旅遊不便險條款,若保戶能提出原預定交通或住宿費用證明,最高可依原費用再加20%理賠;若無法提出證明,交通及住宿費合計每日最高僅給付2000元。

然而此次巴威颱風導致大量返台航班取消,不少旅客原本根本沒有預訂海外住宿,因此無法提出「原預定住宿費用」證明,只能適用每日2000元上限,與實際住宿支出落差甚大,引發外界質疑新版條款保障不足。

富邦率先放寬 改採最後一天住宿費計算

配合產險公會最新函釋,富邦產險宣布,針對今年4月1日(含)後實施的新版海外旅行不便保險第24條「旅程更改保險」,全面採取有利保戶的從寬認定原則。
 

未來若旅客在旅程最後準備返台時,因颱風等天災導致航班取消、被迫滯留海外,只要提出原預定旅程最後一天的住宿費用單據,即可直接以該住宿金額作為原預定住宿費基準,再增加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住宿理賠上限。

例如,若原訂最後一晚住宿費為4000元,放寬後每日住宿理賠上限可提高至4800元;若收據包含多人住宿費用,將依實際入住人數按比例計算。若全程皆未安排住宿、例如借住親友家,則仍維持每人每日最高2000元理賠。

新制具追溯力 4月1日後保單都適用

富邦產險表示,本次放寬認定具有追溯效力,凡持有今年4月1日(含)後投保的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險保單,且因颱風等因素滯留海外的保戶,皆可適用最新理賠認定方式。

 
富邦也提醒,近期因颱風滯留海外的旅客,務必保留原預定行程證明,以及滯留期間的交通、住宿收據正本,以利後續理賠審核;理賠申請書及應備文件,也可至富邦產險官網下載。
 


#旅遊不便險#海外#理賠#富邦產險#產險公會#放寬理賠#海外住宿#滯留海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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