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遊抵達目的地時,不是護照有帶、機票有買就一定可以入境。一名地勤人員、部落客「克米&莉雅 x Fun飛之旅」在臉書粉專透露,曾有名旅客從馬來西亞吉隆坡飛往台灣,卻因入境簽證已經過期,而遭拒絕入境、直接遣返回原出發地。並且內文也分享10大常見被拒絕入境的原因,提醒旅客出發前應反覆檢查,以免被遣返而掃興,甚至面臨損失。
遭拒絕入境直接遣返!地勤曝10大常見原因
該位地勤日前在粉專發文指出,「能不能搭飛機」和「能不能入境」是兩碼事,曾有一名外籍旅客由吉隆坡飛往台灣,雖旅客本人知道自己的相關入境簽證已經過期,但他認為沒關係,打算先飛來台灣後再看能不能辦理相關入境文件。然而,旅客抵達台灣後,入境審查過程中被移民官發現「簽證資格已不符合規定」,最後遭拒絕入境並直接遣返回原出發地。
地勤列出10大常見被拒絕入境的原因:
- 簽證不符規定
- 簽證資料有誤或效期不符
- 護照效期不足
- 電子簽證未完成申請或授權未核准
- 入境目的與申報內容不符
- 無法提出回程機票或相關證明
- 無法提出住宿證明
- 未攜帶該國最低現金或財產證明
- 提供不實資料、隱瞞事實或造假文件
- 曾有不良出入境紀錄
被遣返航空公司要負責嗎?
若旅客被遣返,航空公司要負責嗎?地勤表示,這得分2個層面探討。首先,絕大部分情況下,如果是旅客本身的文件、簽證或入境資格問題而遭拒絕入境,相關損失通常需要由旅客自行負擔,因為相關資料本身就是旅客自己要負責的,而航空公司只是負責人與貨物的運送。旅客有可能會面臨的損失包含:遣返機票或改票費用、已預訂飯店損失、當地預訂交通費用、旅遊行程取消損失、簽證申請相關費用、其他無法退費的支出。有時疊加下來,損失的費用甚至可能比機票本身還來得高。
第二個層面問題,地勤說明,如該名從台灣被遣返的旅客,照理說這種問題其實在報到櫃檯就該被攔下,但航空公司卻沒仔細確認到旅客文件,導致該名旅客落地就得面臨遣返,而航空公司有疏失,也會面臨民航局的高額裁罰。
最後,地勤在文中提醒,出國前除了訂飯店、排行程外,也別忘了一定要提早確認「自己是否具備合法入境資格」,各國入境相關規範有所不同,多花幾天數次檢查文件,往往比事後面對遣返與損失重要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