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快看!教育部「1補助」修法放寬 最高可領3萬元
- 實習編輯:黃宇辰
- 發佈時間:2026.07.09 15:5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9 15:56
- 實習編輯:黃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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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急難慰問金」修法,放寬申請對象、補助金額增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為了更貼近學生實際需求,近日教育部修正「急難慰問金」3大重點,排富標準從原本家庭年收入總額100萬以上修正為148萬以上,讓更多學生可領取補助金,來維持生活與上學兩者兼顧。
教育部自民國84年開始設置「急難慰問金」,協助學生安心穩定就學,至今已超過30年,在近五年已成功補助逾3萬人次,補助金額約台幣5.5億元。然而,近期因物價高漲,許多學生與民眾生活經濟陷入困難,為了給予學生更多幫助度過難關,此次修法有三大重點。
「急難慰問金」修法3大重點
一、放寬排富標準:現在規定為學生或幼兒的家庭總收入一年若有達台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不動產價值合計達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不得申請。現今放寬為一年收入總額達台幣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上,才不得申請。
二、放寬申請期限:考量到學生或家長因處理家庭事務與照顧家屬,無法立即備妥文件提出申請,教育部從三個月申請期限修法延長為6個月,避免學生因逾期而讓補助金額失效。
三、加碼補助低收:為減輕物價上漲及通貨膨脹對弱勢家庭造成的經濟壓力,修法將提高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補助額度。修法後,符合資格者最高可獲得新台幣3萬元補助,希望在學生及家庭遭遇急難時,提供更即時的經濟支持。申請的相關資訊與檔案下載,可至教育部指定承辦學校網站或到教育部急難慰問金官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