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劉姓女子去(2025)年8月到台北慈濟醫院眼科急診室看診,怎料,醫師替其點完散瞳劑後,劉女竟在診間踹、撞擊另一名醫師,導致對方踉蹌跌至走廊受傷,該醫師隨即通報醫院保全報警。而此案也讓劉女過去的黑歷史被挖出,最終台北地院審結,依傷害罪判劉女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她點散瞳劑藥水 突動腳還撞醫師
判決書指出,劉女在去年8月晚間,前往新北的台北慈濟醫院眼科急診室看診,由易姓、吳姓醫師進行眼部檢查,兩位醫師告知將進行視網膜檢查,並提醒使用散瞳劑藥水的注意事項。
易姓醫師對劉女的單眼點散瞳劑藥水,而劉女竟以右腳踢吳姓醫師的左小腿,經吳醫師出聲制止,且準備離開診間時,劉女再以身體撞擊吳醫師的背部,導致吳醫師踉蹌跌向診間外的走廊櫃台,造成左側小腿挫傷、背鈍傷等傷害,吳醫師隨即通報醫院保全報警,劉女被依違反醫療法等罪嫌起訴。
曾犯多起傷害黑歷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起初劉女於警詢時否認犯罪,聲稱自己當下眼睛被點散瞳、看不清楚,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不過,此案讓劉女過往黑歷史也被翻出,她曾在2024年至2025年間,多次用腳踹公車乘客、餐廳服務員及公務員,留下多起傷害前科。台北地院認為,劉女不尊重專業,不僅用腳踹及身體撞擊的方式對醫師施以暴力、導致對方受傷,更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損害醫病關係;考量其於庭審時坦承犯行,最終依傷害罪判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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