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長周春米今天宣布,原淹水補助依現行規定住屋室內達50公分以上才能申請,為協助鄉親恢復正常生活,縣府專案放寬標準,住屋淹水50公分以下,每戶補助1萬元。
屏東縣政府新聞稿表示,「0625豪雨」造成屏東淹水災情嚴重,兵分多路至各地視察,發現許多住戶及商家飽受水患之苦,但達不到住屋淹水補助50公分以上的申請門檻,無法申請補助。周春米與團隊研議後,繼日前發布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每戶發放新台幣1萬5000元慰助金後,今天針對50公分以下,宣布補助1萬元。
等於,受到此次豪雨影響淹水的家戶及營業商家,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屏縣府補助1萬5000元、中央補助2萬元及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受災戶最高可領到4萬5000元;而50公分以下,屏縣府則補助1萬元。
周春米表示,依現行災害救助規定,住屋須達「室內淹水50公分以上」才能申請災害救助金。此次豪雨來得又快又急,許多住家雖未達50公分淹水申請標準,但家具、家電及生活環境受損,且清理過程同樣耗時費力,影響生活甚鉅。
社會處說明,專案受理期程自6月29日至7月31日止,慰助金採一門牌一戶的發放原則,若同址分戶且實際居住於不同住屋內,則可分別提出申請,民眾可就近向各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將從簡從速辦理。(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