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開跑倒數,有些人看中娃娃機熱潮,盤算能靠此賺外快,增加收入,但有可能會因一時疏忽,讓血汗錢噴飛。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分享案例,民眾陳先生租下店面擺娃娃機,結果因遭人檢舉沒有辦理娛樂稅籍登記,而可能面臨最高15萬元罰鍰。對此,稅務局提醒,超市、雜貨店、便利商店等場所,業者容易忽略而成為違規高風險區。
租店擺娃娃機賺外快 遭檢舉先噴錢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民眾陳先生看中夾娃娃機熱潮,租下黃金店面風光開業,但營業不到2星期就被人檢舉沒有辦理娛樂稅籍登記,要被處罰鍰。
未在「開業前」辦理娛樂稅籍登記 最高罰15萬
稅務局說明,只要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並向消費者收取費用,就屬於娛樂稅課徵範圍,應於「開業前」完成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娛樂稅雖屬低稅負,但罰鍰相對較重,若未在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經查獲將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只放一台「投幣式設備」也要辦理
稅務局表示,除了大型專門店外,坊間也常見在超市、雜貨店、便利商店、小吃店、書局或診所等場所,設置具娛樂性的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電動搖搖馬等「投幣式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