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擋救護車代價變大了!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近日發布最新公告,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修正案,已自115年1月3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駕駛人若未立即避讓,罰鍰已大幅調升,最重可處10萬元罰鍰,並面臨「吊銷牌照」的嚴厲處分,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擋車致人死傷10萬恐飛「駕照、牌照雙吊銷」
根據最新修正法規,針對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等特種車輛的處罰力道大幅加重。罰鍰由原本的3,600元,提高為6,000元至3萬元,並額外加碼吊銷駕駛執照、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去年仍逾40位駕駛心存僥倖、聽而不聞
裁決處統計,114年間「聞救護車警號未立即避讓」的違規案件共計44件,其中機車15件、汽車29件,仍有部分駕駛人對救護車警號「聽而不聞」。新北裁決處處長李忠台強調,救護任務爭分奪秒,駕駛人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對生命的尊重。法規大幅提高處罰上限,就是為了遏止僥倖心態。提醒駕駛人「讓開一條路,就是救人一命」,切莫因小失大,導致高額罰鍰與車、照雙失的慘痛代價。
◤擁有自己的療癒薰衣草◢
◤生物多樣性 守護地球室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