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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1新制快看!違規恐「秒噴10萬+吊銷駕照」最慘扣牌照

記者 羅喬薰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6 22:3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6 22:30
未禮讓救護車罰鍰已由原本的3600元改為6000至3萬元。(示意圖/TVBS)
未禮讓救護車罰鍰已由原本的3600元改為6000至3萬元。(示意圖/TVBS)

注意!擋救護車代價變大了!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近日發布最新公告,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修正案,已自115年1月31日起正式實施。未來駕駛人若未立即避讓,罰鍰已大幅調升,最重可處10萬元罰鍰,並面臨「吊銷牌照」的嚴厲處分,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擋車致人死傷10萬恐飛「駕照、牌照雙吊銷」

根據最新修正法規,針對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等特種車輛的處罰力道大幅加重。罰鍰由原本的3,600元,提高為6,000元至3萬元,並額外加碼吊銷駕駛執照、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若因未避讓而致人死傷者,罰鍰將由原本的6,000元至9萬元,調高為1萬元至10萬元,且除了吊銷駕駛執照,更將直接「吊銷該汽車牌照」。
 

去年仍逾40位駕駛心存僥倖、聽而不聞

裁決處統計,114年間「聞救護車警號未立即避讓」的違規案件共計44件,其中機車15件、汽車29件,仍有部分駕駛人對救護車警號「聽而不聞」。
 
新北裁決處處長李忠台強調,救護任務爭分奪秒,駕駛人確實遵守交通規則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對生命的尊重。法規大幅提高處罰上限,就是為了遏止僥倖心態。提醒駕駛人「讓開一條路,就是救人一命」,切莫因小失大,導致高額罰鍰與車、照雙失的慘痛代價。
 

#交通事件裁決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吊銷牌照#吊扣牌照#禮讓救護車#10萬#交通新法#罰鍰#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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