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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新制上路!新北推日請、時請照顧假 雇主注意3地雷勿觸

作者 引新聞 責任編輯 余冠蓁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27 11:4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7 11:42
新北勞工局推日請及時請照顧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勞工局推日請及時請照顧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臨時照顧孩子或家人,是否讓不少勞工在工作與家庭間分身乏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統計,近三年申訴性別平等工作措施案件共97件,其中以「育嬰留職停薪」申訴40件、占比約佔41%最高,顯示照顧需求與職場彈性仍是勞工關切的焦點。

勞工局指出,近年勞工申請型態明顯轉變,除傳統長期育嬰留職停薪外,短期、彈性運用的需求逐年上升,反映臨時照護與工作調度的實際需要;同時,新北市男性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比例已連續多年為六都最高,113年更突破3成,顯示男性分擔育兒與家庭責任的趨勢日益明確。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勞工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亦不得因而解僱、調職、減薪或為其他不利處分,並應於育嬰留停期滿後讓勞工恢復原職;不過,實務上仍發現部分雇主未依法辦理。

陳瑞嘉舉例,曾有勞工育嬰留停復職後,在新部門尚未能顯現其工作的表現優劣情形下,公司火速於3日內通知她被列為人事精簡的對象,顯然未達「實質復職」要件;經勞工局調查後,已依法裁罰雇主。

 
勞工局強調,為提升照顧家庭的彈性與支持度,「育嬰留職停薪以日請」及「家庭照顧假以時請」已於115年正式上路,制度更貼近實際生活需求,協助勞工在面對家庭責任時,兼顧工作與照護;也呼籲雇主藉新制實施之際,全面檢視內部人事與管理制度,打造友善家庭的職場環境。

勞工局提醒,勞工如在申請或使用相關的假別時,遭遇權益受損的情形,可撥打諮詢專線(02)2967-6902,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本文由《引新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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