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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這樣坐恐吃罰單!警察局指「8種行為」最高罰600元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22 10:3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2 10:32
警察局表示,側坐、站在機車前踏板、未坐穩、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會被開罰300至600元罰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警察局表示,側坐、站在機車前踏板、未坐穩、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會被開罰300至600元罰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機車通勤快速又方便,在台灣幾乎每家每戶都有一台,但機車族注意,近期網傳「機車後座環抱」會觸法,甚至提到北市交通大隊在去年上半年開出187件罰單。對此,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 麥擱騙」澄清,網傳訊息為虛構內容,與事實不符。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只有違反「側坐」、「站著」、「未坐穩」、「未戴安全帽 」等乘坐規範才會遭到開罰。
 

後座抱人也要罰錢?事實查核中心:假的

近期網傳一則違規行為「後座抱緊緊竟是違規行為」,交通大隊2025年1月至6月開出187張「後座乘客違規乘坐」的罰單,每張金額達300元。違規行為包括:1、雙手禁止環抱駕駛,後座者需緊握機車設置的扶手;2、雙腳需穩踏踏板上,禁止側坐或懸空擺動;3、身體保持正向坐姿,不得前傾貼靠駕駛。尤其強調「情侶式環抱坐法」屬於常見違規姿勢。
 

法律規定駕駛4方式就違規 最重罰600元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小型機車禁止的條件為以下4種。
 

一、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

二、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僅可載一人。

 
三、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後座乘客不得側坐。

四、依規定戴安全帽。
 

乘客也注意!側坐、站著、未坐穩、未戴安全帽要罰錢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澄清,環抱並無違規,若是側坐、站在機車前踏板、未坐穩、未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第 5 項,則會被開罰300至600元罰鍰。
 

載小孩秉持「二不四要」原則最安全

此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曾提及正確的兒童乘坐機車觀念,推廣機車載小孩有「二不四要」原則。

「二不」原則
 
1.不站踏板:機車加速、煞車或過彎時,站立的兒童容易搖晃甚至跌倒。

2.不用背巾:機車一旦摔車,駕駛若倒下,背巾無法約束孩童的位置,事故時容易被甩出。

「四要」原則
1.頭戴安全帽:即使只是短程接送,也要戴安全帽,需確保安全帽貼合頭部、帽帶固定,才能在關鍵時刻保護孩子頭部。

2.年紀太小不要載:年紀太小的孩童身高可能不足以踩穩踏板,且機車行駛時的顛簸搖晃對幼兒來說存在風險。

3.避免危險的承載方式:避免「三貼」等超載行為。
 

4.不超車、不搶快:承載兒童時應以穩定、安全為首要考量,減速慢行、不蛇行、不超車,避免讓孩子因劇烈晃動受傷。

 

#機車#罰單#後座環抱#警察罰單#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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