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蘆洲發生一起弒親悲案,36歲的廖聰賢長期在家當啃老族,不滿經營蔥油餅攤的父母只給他每月5000元的生活費,痛下狠手殺害家人,引發社會軒然大波。針對廖聰賢的刑期也成為大眾的關注焦點,律師蘇家宏指出,「此種弒親的犯罪將由國民法官審理,量處最重死刑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
弒親最輕刑度15年起跳 最重死刑「可預期」
蘇家宏在粉專表示,對於自己的父母或祖父母(直系血親尊親屬)的生命權特別明文保護,《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加重其刑1/2,死刑雖然無法再加重,但是最輕的刑度就變成15年以上起跳,讓子孫不要任意犯這嚴重的罪行。目前,此種弒親的犯罪將由國民法官審理,量處最重死刑的結果是可以預期的。小孩沒錢就給生活費?蘇家宏:法律上沒有權利
蘇家宏強調,對於36歲、身心健全的成年子女,就算他口袋裡沒錢,他具備「謀生能力」(就算現在沒有工作),父母完全可以拒絕給予金錢支援,成年人要自己想辦法找工作。父母沒有義務養好手好腳的成年人,子女不能把父母親當提款機,更不能啃老,因為沒有法律上的權利。廖聰賢父母隱忍家暴 律師建議《家暴法》申請保護令
針對警方查出廖聰賢過去已有家暴歷史,但父母隱忍未通報,蘇家宏依法闡述,父母可依《家暴法》申請保護令,要求其搬離家中、禁止索要錢財的騷擾行為,更可以向法官聲請一些必要措施,例如:子女有精神病,可以強制就醫。子女有吸毒,強制他戒毒。蘇家宏無奈,很多案例中,父母以為不要張揚給外人知道,或認為不要用法律比較好,對於孩子的家暴採取隱忍,但隱忍並不是幫助孩子!
蘇家宏最後表示,「法律不是要你放棄孩子,而是在你撐不住的時候,幫你把界線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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