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民注意了!115年度「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已正式啟動,符合補助資格的民眾,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接受申請,若經費提前用罄則暫停收件。觀光處說明,每瓩裝置容量可獲獎勵金3,000元,單一建築最高補助金額為30萬元,提醒民眾務必在時間內提出申請。
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 補助期限曝
花蓮縣觀光處說明,115年度「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獎勵,自即日起開始申請,只要於115年10月31日前送達花蓮縣觀光處(或以郵戳為憑),將有專人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將依序進行獎勵補助金撥付。補助對象為屋主(建物所有權人)或能源業者,認定將以設備登記核准函為準。

補助條件一次看

- 只要於建築頂層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 於114年1月1日起,取得設備登記核准函,並設置使用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應為新品且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的「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
提醒民眾,若依法令負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義務者,不在獎勵範圍內。另外,依裝置容量每瓩獎勵金額3,000元,不足一瓩部分不予獎勵,單一幢建築物累計獎勵金額不得逾30萬。詳細申請標準與辦理原則,民眾可上「花蓮縣觀光處」官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