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也入列 食藥署修法納管3藥品原料「製造罰30萬」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6.01.16 17: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16 17:30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6.01.16 17:3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16 17:30
食藥署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新增三項管制藥品原料,其中一項是喪屍煙彈的原料。(圖/TVBS)
衛福部食藥署統計,「喪屍煙彈」造成的危害已成倍數成長,因此,食藥署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草案,將增列「喪屍煙彈」的原料藥-巰基依托咪酯為4級管制藥品,另外增列2款原料藥羥基帽柱木鹼和苯基乙基胺戊酮至3級管制藥品,預告期為14天,要從源頭管制,降低非法產製的可能。
從源頭防堵 違法使用製造將開罰
食藥署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次新增的這三項物質主要沒有醫療用途,但法務部有提案將它們列為毒品,因此將這三項列為管制藥品,公告之後只有符合條件才可以依法申請,若沒有按照規定申請,私自輸入、輸出、製造、販售、購買或使用,可罰3萬到30萬元罰鍰。
衛福部食藥署預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修正草案如下:
- 增列7-羥基帽柱木鹼(7-Hydroxymitragynin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 增列苯基乙基胺戊酮(N-Ethylpentedron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
- 增列2-巰基依托咪酯(2-Mercapto Etomidat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