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機車族注意!警揭4大常見肇事原因 方向燈打錯最高罰3600元

編輯 李艾庭 / 責任編輯 余冠蓁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12 10:0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12 10:07
警揭機車4大肇事原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警揭機車4大肇事原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機車交通安全問題持續受到各界關注,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日前統計,機車肇事原因中「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高居第3名,包括變換車道、轉彎未打方向燈或太慢打等違規行為。警方特別提醒,許多駕駛人誤以為等紅燈時可以先關閉方向燈,但依規定應全程保持開啟狀態,否則將面臨1,200元至3,600元罰鍰。
 

台東機車肇事原因


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針對近期機車交通事故進行深入分析,統計出4項主要肇事原因。排名首位的是「左轉彎未依規定」,主要指機車未依照兩段式左轉規定行駛;同樣排第2名的是「不依規定讓車」以及「闖紅燈」,「不依規定讓車」涵蓋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無號誌路口未按規定停讓等多種違規情形;第3名則是「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包括變換車道或轉彎時未打方向燈,或是打方向燈的時機過慢等問題。

 
 

未兩段式左轉、闖紅燈罰款


交通隊詳細說明各項違規行為的罰鍰標準,「未兩段式左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闖紅燈」行為則違反道交條例第53條第1項,處罰金額為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至於「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違規行為,根據道交條例第42條規定,將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
 

等紅燈也要打方向燈


交通隊特別分享一項常見的認知錯誤,其他縣市曾發生車輛在左轉專用道等紅燈時,因未「全程」開啟方向燈而遭後車檢舉的案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明確規定,駕駛人進行左、右轉彎動作時,必須在轉彎前30公尺處開啟方向燈。此外,在變換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及起步等行為過程中,也應全程使用方向燈,即便處於等紅燈的靜止狀態,方向燈同樣不得關閉,以確保其他用路人能清楚了解駕駛意圖。

 
資料來源/臺東縣警察局

原文請見:機車族注意!警曝4大違規最容易發生,打方向燈「做錯1事」開罰3600元
【原文請見食尚玩家官網,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機車#機車肇事#違規行為#交通規則#違規#罰鍰#罰款#闖紅燈#方向燈#交通安全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43

0.0651

0.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