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討3000元報酬!失主不給他氣炸喊告 網友全不挺
- 發佈時間:2026.01.03 11:2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0 21:55
- 發佈時間:2026.01.03 11:2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0 21:55
男子撿到手機沒拿到報酬揚言告失主。(圖/翻攝自臉書)
撿到東西歸還給失主能討要報酬嗎?近日有網友分享,在大馬路上撿到一台蘋果手機,向失主索取遺失物價值10%遭拒絕,後續交給警察處理,卻直接將手機還給對方,讓網友質疑警方是否觸法,氣炸發文喊告。
男子撿到蘋果手機 討3000元報酬被拒
原PO在臉書社團「新竹人の大小事」和Threads發文,表示1月1日下午在新竹市光復一段撿到iPhone 17 Pro,於是聯絡失主請求支付10%金額,約3000元作為報酬,但對方卻面露不屑,不願意付錢。
不滿警方直接還給失主 他氣炸喊告
最後原PO決定交由警方處理,不料警方沒幫他討錢,還將手機直接還給對方,「大家認為我這樣做是否可取?這樣警方是否有觸法?要我再花錢告他我也願意,感覺真的很不好」。
事實上,根據《民法》第805條第2項的規定,有受領權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有權利請求報酬,金額不得超過其價值十分之一,因此原PO確實可以索取10%費用。
不過貼文一出,許多網友紛紛不挺,「有需要這樣嗎」、「你其實可以不要還他,然後他告你侵佔,可能就不會這麼氣了」、「你是不是很急需要用到錢」、「你撿到車鑰匙跟家裡鑰匙,難道對方要付10%價值給你」、「如果是這種心態,就不要撿了」、「其實也沒有人叫你撿,除非你是為了那10%,不然失主滿衰的,搞不好他靠自己力量找得到手機,卻被你撿起來還要求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