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查市售蔬果農藥殘留量 格蘭芽、青蔥等5件違規下架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5.12.26 12:04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26 12:04
- 記者:陳詩璧
- 發佈時間:2025.12.26 12:04
-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26 12:04
台北市衛生局11月抽查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等處,發現5件蔬果殘留農藥量不符規定,以上2件格蘭芽不符規定。(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今年11月抽查台北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和賣場等地點,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抽驗的50件蔬果產品中,有5件產品不符合規定,包括了格蘭芽2件、青蔥、甜椒、菠菜各1件,各驗出1到2項殘留農藥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已緊急下架禁止販售。
台北市11月份抽查到5件不符合規定的產品,2件格蘭芽抽驗自「同學の店」,因殺菌劑滅普寧和殺蟲劑賽洛寧超過標準值,1件青蔥抽驗自「三軍總醫院營養部」,因滅芬諾和賽氟滅超過標準,1件甜椒抽驗自第二果菜批發市場達特南和普拔克超過標準,1件菠菜抽驗自無市招攤販,芬普尼代謝物超過標準。

農藥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攤商已下架不得販售
台北市衛生局針對不合格的物品,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另外來源屬台北市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