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滿謝幕2/人生倒數階段怎麼過? 安寧病房甩「等死迷思」

  • 記者林冠丞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8 11:36
安寧緩和醫療成為末期病人善終的選擇。(圖/林冠丞攝)

安寧緩和醫療成為末期病人善終的選擇。(圖/林冠丞攝)

在漫長的人生馬拉松中,最終每人都將迎向生命終點,有時死亡來得猝不及防,有時則幸運地獲得跟身邊親友好好道別的機會,因此不少人開始思考,「假如身體已經無法繼續撐下去,那麼剩下來的時間還要繼續看醫生,還是好好地完成心中未盡的心願、跟所愛之人好好相處道別?」,也正因為眾人對於死亡的反思,《安寧緩和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就此而生,即便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病患,平均住院約兩週,但過程絕非只是躺病床,被疼痛與孤寂侵蝕孤獨離世,而是進行症狀控制,讓病患身心靈取得平靜,順其自然地迎接最後時刻。

醫療有極限 台灣1990年創安寧病房

「醫療非萬能,總會到達瀕臨極限的無奈情境」,中山附醫家庭暨社區醫學部醫師黃馨葆表示,安寧緩和醫療起初是從英國、美國開始推動,1988年台灣也成立安寧籌備小組,1990年2月,馬偕醫院淡水分院設立全國第一個安寧病房,隨後各縣市醫院紛紛成立屬於自己的安寧團隊。

黃馨葆說明,隨著時代推進,現代的安寧醫療,不一定是到了病入膏肓才開始著手,只要會威脅生命的疾病,醫療團隊就會讓病患知道,處在這樣狀況下的病人,其實還有另外一個選項,就是接受以症狀控制為主,而不是以對抗疾病為主的治療,但這樣的做法,不是在區分誰末期、誰能救活,是希望患者可以充分地了解自己罹患的疾病,以及將面對的病症。

黃馨葆進一步指出,安寧醫療也絕非只有安寧病房,前期在外科、內科、急診室、加護病房時,安寧團隊可以共同會診,後期也有安寧居家的選項,臨床上「不要讓病患覺得,安寧醫師是來看我等死,團隊會用輕鬆又不失真誠的方式討論病況,務實提供針對生命末期的選項」。

不是選擇放棄 誰適合接受安寧醫療?

台中榮總家庭醫學部主任許碧珊解釋,安寧病房收治「癌末病患」跟「非癌末病患」,臨床上對癌症末期的定義,通常是估計病患存活期為半年到一年左右,醫師判斷上不會有太大的困難,但有一些疾病沒有辦法去推斷剩多久的壽命,而安寧團隊關注的點就在於此,只要病患有這樣的需求,無論是不是時日無多,安寧團隊都可以介入協助。

許碧珊認為,有時間可以慢慢下決定,等到死亡真的發生時,至少不會慌亂地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圖/林冠丞攝)
許碧珊認為,有時間可以慢慢下決定,等到死亡真的發生時,至少不會慌亂地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圖/林冠丞攝)


許碧珊強調,入住安寧病房的病患,其實症狀好好控制下來,團隊也會鼓勵他再接受積極治療,回到原本的生活,選擇安寧醫療不是選擇放棄,主要是讓病患意識到,這是他生命最後一段時間,「可以選擇接下來的生活是什麼樣子」,並透過不斷的對話,得知是否有一直不敢說的話、想做的事,完成後心裡面感受到沒有疙瘩及牽掛,提高病患靈性分數,才能坦然面對死亡這件事。

死亡隨時會到 事前準備才能有尊嚴說再見

同時許碧珊點出,每逢病患面臨到危急時刻,往往得盡力搶救、打強心藥、升血壓藥,努力延續病患的生命。然而死亡總是突如其來,只差一、兩分鐘,可能就會決定病患的死、活,而醫師在分秒必爭的情況下,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討論「要救嗎、該不該插管」,有的時候運氣好,得到一個大家想要的結果,倘若運氣不好,結局也可能令眾人遺憾。

慢慢也有人開始反思,當患者救回來非常糟糕,或是要非常多的儀器的支持才能夠維持生命,是不是要考慮如何安詳離開,這也讓《安寧緩和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誕生,兩者是一種尊重自主選擇的一個照顧模式,並非僅安樂死、斷食等極端選項,透過病患、家屬、醫療專業人員很多的專業對話,讓每個人都了解,做了這個選擇會遇到什麼狀況。

資料來源:台中榮總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病人自主權利法

時間

2001年

2019年

用意

  1. 關於病人生命末期醫療決策的預先自主決定
  2. 免除醫療法規中急救義務的排除條件
  1. 關於病人生命末期醫療決策的預先自主決定
  2. 免除醫療法規中急救義務的排除條件

文件

  1. DNR意願書: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2. DNR同意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預立醫療決定書

簽署對象

  1. DNR意願書:成年且具行為能力人
  2. DNR同意書:當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最近親屬簽署
  3. 醫師醫囑:昏迷或無法表達,且無最近親屬者, 經安寧緩和醫療照會、依最大利益出具醫囑,可不予或撤除。

成年具完全行為能力人

程序

需有兩名具完全行為能力人在場見證並簽署

  1. 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2. 由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在預立醫療決定書上核章。
  3. 有兩名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在場見證或經公證人公證。
  4. 應註記於全民健康保險憑證。

適用對象

末期病人

  1. 末期病人
  2. 不可逆轉之昏迷
  3. 植物人
  4. 嚴重失智
  5. 其他經中央政府公告疾病

啟動時機

由兩位相關專科醫師判定病人已符合末期診斷

  1. 由兩位相關專科醫師判定是否符合上述五款臨床條件之一
  2. 再經緩和醫療團隊兩次照會確認

啟動後可拒絕或撤除的醫療範圍

  1. 心肺復甦術等標準急救程序或其他緊急救治行為
  2. 維生醫療:指用以維持末期病人生命徵象,但無治癒效果,而只能延長其瀕死過程的醫療措施。
  1. 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重度感染時給予抗生素)
  2. 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指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餵養食物與水分

許碧珊語重心長感嘆,若此前有時間可以慢慢下決定,等到場景真的發生時,至少不會慌亂地不知道該如何面對。

居家安寧專業支援 最熟悉環境長眠

此外,因安寧病房床位有限,除了在醫院接受團隊照療外,居家安寧也是體系中的一環,台中市光田醫院社工師張舒怡解釋,不只是長輩,大多數人都想要在自己最熟悉的地方離開,且很多病患會有著「住進安寧病房等同於走不出醫院」的想法,但臨床上的末期病人,回到家裡就得面對發燒、肚子痛等非常多不適症狀,照顧者目睹卻無能為力,心情上會相當焦急,因此安寧團隊就會定期前往個案家,讓他們在最熟悉的環境獲得適當照顧,生理跟心理舒服了,旁邊的人也可以不再緊張,形成彼此善生、善終跟善別。

接著張舒怡進一步補充,居家安寧最重要的是居家護理師、夜間護理師,與病患間的緊密溝通,透過線上指導或現場評估,來立即處理病人的病痛不適感,社工則會前往家中,了解家庭環境是否真的需要協助,有時部分家庭會不願意告訴外人實際遇到什麼狀況,因此社工得透過相關專業,去進行家庭動力評估,對於有困難的病人,給予社會福利、物資支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