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隔熱紙透光率將納入管理,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確規範新車領牌檢驗及定期驗車時,前擋風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須達70%以上、前側窗至少40%。交通部指出,因應台灣地理與氣候用車需求,為保障駕駛視線與行車安全,預計汽車隔熱紙透光率新制於明年第1季上路,舊車不溯及既往。
交通部表示,因台灣地理及天候條件,國人常貼隔熱紙以隔熱、隔紫外線或防眩光。為確保駕駛視線清楚及視野完整,並提升交通安全,決定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訂汽車申領牌照及定期檢驗時,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標準,並要求隔熱紙需有合格標識。
考量台灣屬副熱帶氣候、道路使用情境與國人用車習慣,交通部以車輛B柱作為主要分界點,訂出隔熱紙透光率建議值。一般車輛前擋風玻璃建議使用可見光透過率 70% 以上的隔熱紙,前側窗(A柱至B柱)則須達40%以上;後側窗與後擋風玻璃不設限制。此設計兼顧駕駛視野安全與民眾隔熱需求。
計程車部分,因涉及公共運輸與乘客安全,規範相對嚴格。除前擋風玻璃須達 70% 以上外,前側窗、後側窗及後擋風玻璃皆須使用可見光透過率 40% 以上的合格隔熱紙,以確保駕駛視線清楚,同時兼顧乘客乘車安全。
交通部表示,目前仍處於法規預告與溝通階段,後續將與業者與檢驗單位協調細節,原則上於 2026 年第一季實施。公路局也將持續宣導隔熱紙使用指引,建議車主可先至監理服務網「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專區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