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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達協議 將放寬2項企業永續法規

責任編輯 萬千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0 09:4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0 09:44
歐洲聯盟(EU)政府與議會為改善被視為對企業而言太繁重的法規環境,9日就放寬及延後環境及人權相關新法「企業永續報告指令」和「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達成協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歐洲聯盟(EU)政府與議會為改善被視為對企業而言太繁重的法規環境,9日就放寬及延後環境及人權相關新法「企業永續報告指令」和「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達成協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歐洲聯盟(EU)政府與議會為改善被視為對企業而言太繁重的法規環境,9日就放寬及延後環境及人權相關新法「企業永續報告指令」和「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達成協議。

法新社報導,代表歐盟各成員國的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宣布,其談判代表與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代表在今天零時過後,就「簡化」「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CSRD)和「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CSDDD)達成協議。

 

其中CSRD要求大型企業向其投資人與其他「利害關係人」揭露其造成的氣候衝擊及碳排放相關資訊,並說明已採取那些措施來縮限這些衝擊。CSDDD則是要求大型企業解決其全球供應鏈「對人權和環境帶來的負面衝擊」。

新協議將CSRD適用門檻提高到員工超過1000人且淨營業額達到4億5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63億元)的企業,CSDDD適用門檻也提高到員工超過5000人且淨營業額達到15億歐元(約新台幣544億元)的企業。

 
此外,原已延後的CSDDD適用企業最晚須遵守期限,也再延後1年至2029年7月;並完全取消強制要求企業須採取減緩氣候變遷的轉型計畫。

新協議還廢除歐洲層級的民事責任制度。這原本是為了在企業發生違規時能受到統一的責任規範,取消後將由歐盟成員國各自法律來處理。

歐盟因對區域經濟成長疲軟感到擔憂,而將目光焦點由達成氣候和環境目標轉向提升競爭力,因此出現一股推動對企業友善環境的更廣泛力量,要減少繁文縟節,導致一些才頒布不久的法規再遭修改放寬。這樣的轉變令環保人士發出警告。

德國綠黨歐洲議員卡瓦濟尼(Anna Cavazzini)便批評今天達成的協議,她指責保守派的歐洲議員與歐盟成員國將尋求清潔企業供應鏈的法案「釘上棺材的最後一根封釘」。
 

這份協議尚待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正式批准,才會確定實施。(中央社)


 


ESG理念

#歐洲聯盟#議會#企業永續報告指令#法規環境#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歐洲議會#氣候衝擊#歐盟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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