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出一張罰單,指稱車輛占用孕婦及6歲以下兒童的專用車位,遭罰600元罰鍰。但他好奇發文詢問「載著我老婆,有孕婦版的婦幼停車證,車停在婦幼車位有什麼問題?為何會收到罰單?」
「婦幼停車證」未蓋章標示日期 最高開罰1200
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詢問,為何自己放好孕婦版的婦幼停車證,也的確載著孕婦,將車停放在婦幼車位,仍遭到開罰。許多有經驗的網友紛紛回覆,指出他的停車證沒有蓋上有效期限章,會被視為無效文件。對此,若是沒有領取孕婦板專用識別證或是兒童停車位識別證,隨意停放占用,根據停車場法第32條及第40條之1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全台政策不同調 爸媽喊「擾民」
根據台中市大里區公所指出,婦幼停車證由發證的醫療院所蓋章與填寫使用期限,若醫療院所未蓋章或未填寫使用期限,可拿回發證給您的「醫療院所」或「本市各衛生所」協助處理。但嘉義縣太保市衛生所卻表示,單位已向中央確認,醫療院所只是協助辦理發放,沒有罰則也不是主管單位。強調網傳「婦幼停車證沒蓋章會被罰錢!」是錯誤資訊。樂寶兒婦幼健康聯盟在臉書轉達新莊衛生所的通知,呼籲家長們要蓋上「停管處的日期公章」。此外,根據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科回應,新北市的章印標示在外縣市也通用,雖然全台各縣市未有強制蓋章標示的規定,但已有縣市因為未標示日期遭罰,因此建議家長備好出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