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3600元秒繳國庫!有網友分享,因停在左轉道等紅燈時未持續打方向燈,被檢舉並收到罰單,藉自身經驗提醒不論紅綠燈秒數長短,都必須持續打方向燈,有網友就驚呼「「停在車道上打燈我還真的不知道,我都燈號快變成左轉燈才打」,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轉彎時應提前30公尺開啟方向燈,變換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及起步時亦須全程使用方向燈。
一名網友於instagram發文,強調只要停在左轉道或右轉道,且旁邊為雙實線,就必須全程持續打方向燈。他表示,當時因認為方向燈聲音擾人,在等紅燈時未持續開啟方向燈,結果被檢舉開罰,直言「現在開車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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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網友留言,「最討厭到路口才要打方向燈的人」、「本來就是要打,直到轉過去才能停,這不是30年前的考題就有了」;「說什麼不打燈別人不知道你要轉彎,左轉專用道,不然他停紅燈的時候還能去哪」、「停在車道上打燈我還真的不知道,我都燈號快變成左轉燈才打」;有內行解釋,「因為左轉的車子可能會擋住地上的左轉彎記號,後面來的車子會誤以為這一條是直行線。打燈號絕對是幫助減少交通問題的一個重要習慣」。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方向燈必須於轉彎前30公尺開啟,變換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及起步時亦須全程使用方向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於一般道路將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則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提醒駕駛人切勿輕忽相關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