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納入法規管理,騎乘者年滿14歲即可合法上路,無需駕照,但必須掛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然而,這項規定引發教育團體擔憂,特別是針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疑慮。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指出,許多學生未經交通安全訓練就騎乘,導致闖紅燈、跨越雙黃線等危險行為頻傳。統計顯示,屏東縣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事故高達99件,較去年同期增加近兩倍,教育團體呼籲應建立考照制度,加強安全教育。

全教產理事長林蕙蓉表示,許多偏鄉或遠道的學生確實有使用電動自行車的需求,但大多數學生沒有接受過交通安全訓練,也沒有經過駕照考試制度的把關。因此,常見學生闖紅燈、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或超速等危險行為,造成校方管理上的困難。全教產以屏東縣為例,今年1至5月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發生的事故共有99件,比去年同期的56件增加了近兩倍。即使符合法律規定,教育團體仍認為應該建立考照制度,而非在缺乏安全駕駛教育的情況下直接上路。此外,大量電動車進入校園也使校方難以有效管控。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強調,如果騎乘者對交通安全沒有明確認知,確實會增加安全疑慮。他指出,學校作為教育單位,不應承擔這些後續責任,相關考核應由交通部或監理站處理。

根據統計,「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前五大違規態樣包括:未依規定停放車輛、牌照違規、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未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以及未戴安全帽。這些違規行為成年人也可能因便利或疏忽而犯,但教育團體特別關注14至18歲未成年階段的學生,擔心他們對道路安全的認知是否足夠。
交通部公共運輸監理司專委趙晉緯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種類,與腳踏自行車相同,因此不需要駕照,但必須領有牌證。雖然不需考駕照,但交通部已透過教育體系,要求相關學校將交通安全課程,特別是使用腳踏車和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相關規定納入教材中。

目前未考慮再修法,而且真正需要的是全齡的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的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