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位女子登門,說是自己公婆朋友,但卻說不出自己身分,讓住戶很傻眼。民眾指控建商突襲式登門拜訪要詢問都更合作,卻不知從何取得住址、姓名,讓她非常憤怒。當事建商也回應,若造成不好感受非常抱歉,強調住戶資料是合法取得,律師則說建商可以申請的第二類謄本會隱匿全名,若非法取得完整性名,恐怕會觸犯個資法。

4位女子想拜訪社區住戶,警衛機靈和住戶確認,但住戶說根本不認識他們。
當事人黃小姐丈夫vs.社區警衛:「最近可能多注意一下,我跟夜班我也會跟他講,遇到這詐騙集團住戶都不認識她們。」
住戶黃小姐怕遇到詐騙集團,拒絕他們登門,但讓黃小姐納悶的是,這幾位女子自稱是公公婆婆的朋友。
當事人黃小姐:「我覺得最扯的就是,她一直跟我說我公婆的名字,然後跟她們現在住在哪裡,她也報我們工作是在哪裡,表示說她跟我們很熟。」
黃小姐問對方是誰卻遲遲沒回,留下的名片是一間建設公司人員,黃小姐也在googlemap評論。
當事人黃小姐:「有網友有說,這就是一些建設公司的人會用這種方法,拜訪你們實際上就是想問你們都更。」
當事建設公司說明,取得資料方式,使用第二類謄本申請為合法管道,持續與該住戶聯繫,造成不好感受深感抱歉,也願意持續溝通說明,但律師也說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有名列從104年2月開始,任何人皆能申請的,第二類謄本是不公開完整資料的,也會隱匿登記人的部分姓名。
其他律師(非本案委託)江皇樺:「不可能像他們講的,用二類謄本就知道完整的姓名住址,那你就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它的41條是刑事責任,它的刑事責任跟民事責任都有。」
律師表示若非法取得個資,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賠款500元至2萬元,登門拜訪雖不觸法,但若造成當事人感受不佳,建商詢問合作方式,恐怕也要再思考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