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仍在軍中服役,因不滿王姓女友想要分手,竟趁放假時潛入女方家中勒斃女友母親,再將女友性侵殺害,最終判死刑定讞,時隔10餘年,在今(16)晚9點執行槍決。不過,民間團司法改革基金會在執行前抵達台北看守所「生死門」外,要求執行檢察官提出非常上訴停止死刑,拒絕政治判斷;台灣廢死聯盟稍早更發出聲明,痛斥政府「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喊話「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對此,網友們留言齊轟「你們應該先問死刑犯為什麼姿意殺人」、「死刑犯有人權,那死者的人權在哪裡」。
2013年,當時年僅20歲黃麟凱與19歲王姓女友交往,2人是職校同學,交往2年多,後來女方順利考上大學,但黃麟凱落榜只好等當兵,期間沒有工作,只能和家裡伸手要錢,甚至花光女方打工存下來的20萬元大學學費,與女友起口角後懷恨在心,不顧自己仍在服役,偷潛入女友家中勒斃王母,又逼迫女友與他發生性行為,結束後以同樣手法狠心殺害。2017年,高等法院認為其「惡性至極、罪責至重」判死刑定讞,並於今晚9點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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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布聲明,怒批「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距離媒體所報導的執行時間,尚有一個半小時。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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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曝光後,網友們火速聚集臉書發文底下留言,火力全開砲轟「你們應該先問死刑犯為什麼姿意殺人」、「對殺人犯廢死,那有叫殺人犯對死者廢死嗎?死刑犯有人權,那死者的人權在哪裡」、「廢死聯盟先掏出養在監獄裡的這12年費用,再來講話吧,反正不是很愛養活這些人嗎」、「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犯行如此明確,還能睜眼說瞎話,心到底有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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