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婚宴,卻遇上二度停電,讓230名賓客摸黑吃飯、離場,甚至還被迫拿出手機手電筒幫忙照明,新娘也很生氣,說事發後,業者沒道歉讓人很心寒,要求要賠償,不過消保官提醒,如果是因為台電停電,是無法歸責於婚宴會館,在調解上會有難度,尤其抽象的損害,金額更難估算。

婚宴一片黑漆漆,賓客還拿出手機手電筒揮啊揮,婚禮敬酒看起來很有feel,但這可不是什麼特殊環節,而是這婚禮辦到一半就停電,27號晚上7點40敬酒時,先停電10幾分鐘,接續8點50都要送客合照了,又再停電5分鐘。
當事人A小姐:「黑暗過程中沒有任何備援電力,那我們會場有許多90幾歲的老人家跟孕婦,那如果在這個中間發生危險,到底誰可以負責,一生一次的婚禮,就因為這樣的插曲,真的是讓人非常遺憾。」
婚禮卻留下遺憾,地點就在北市的婚宴會館,當天席開23桌費用超過70萬,婚禮隔天新人親自致電給親友道歉,才知道當天,賓客被催促用餐還有人被卡在廁所,也沒有備援電力,甚至是自己主動聯繫才處理,不過婚宴會館也澄清,附上台電證明,是因為饋線分歧還有操作開關才有停電狀況,另外緊急電力是給緊急照明電梯和消防設施,有跟新人溝通,近期也積極聯繫希望能圓滿落幕。
當事人A小姐:「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究給台電,不可能再重新辦一次,所以我要求希望,他們可以提出一個賠償方案。」
只是如果最後走到消費申訴,調解過程恐怕會遇到難處,要求精神賠償但業者沒有故意或過失,如果要不完全給付要先確認可以歸責婚宴會館,但餐點服務都有提供也不易構成。
要求償沒那麼簡單,但對新人來說婚禮留下糟糕回憶,的確難接受,接續也只能跟業者喬喬看,看能怎麼收尾讓心理好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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