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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住宅」租金市價3-5折 北部社宅先示範

記者 張蕙纖 / 攝影 林育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01 13:57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1 14:36

要加快打炒房效率,也要擴大對租屋族照顧,政府研擬推出「使用權住宅」,要讓租屋族以優惠價格租房。初步規劃,要以北部現有社宅當範例,最長可租20年,權利金約落在350萬內,傾向一次付清。但沒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作為擔保,和銀行申貸成為難題。

圖/TVBS

 
記者張蕙纖:「台灣房價高,因此不少民眾,都會以租代買,但是長期累積下來,租金其實也還滿驚人的,也因此現在,政府研擬推出『使用權住宅』,也就是要以北部(現有)社宅,先當作範例。」

所謂使用權住宅,就是指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人是建商,也就是不買屋也不買地,等於長期跟建商租房,初步規劃售價只有市價的3-5折,最長可租20年但不可轉賣,相比地上權住宅和社宅,租金可能相對便宜。

民眾:「對我有利啊,我不用一直常搬家,我現在也是租房子,而且價格又低。」
 

民眾:「應該是要解決最根本問題,房價問題才是最重要的吧,用另外一種政策把房價整個拉下來,讓全民都可以買得到房子。」

有幫助嗎民眾的意見不同,但使用權住宅20年權利金,約落在350萬內傾向一次付清,但沒有房屋和土地所有權,想和銀行融資難度高,只能轉信貸,據了解政府研議,要找公股銀行協商貸款機制,有公股銀行就是建議,由信貸基金提供擔保,排除適用負債比22倍,或由政府拿房屋和銀行融資再把資金給民眾分期付款。

住展雜誌發言人陳炳辰:「政府必須要用,國庫來去做支出,或是當作擔保呢,可能都是一個必須要去,再嚴加審議的方向,再者來說可能也要注意,他仍然必須要去負擔地租,所以這些經濟弱勢族群,是不是在地租上面,也可以得到一些優惠跟減免。」

 
使用權住宅申貸問題難解,執行後建商還得扛起經營管理成本,因此不少業者興致缺缺,執行上考驗政府進一步規劃。


 

#使用權住宅#租屋族#政府#房價#貸款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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