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荷包失血!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掛牌納管,依修正公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1第4項規定,微電車應於今(113年)11月30日前完成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未領用號牌上路將依規定處所有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而台中監理所就發現,這週「前往掛牌的人暴增」,呼籲尚未掛牌者盡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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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中區監理所所長楊聰賢表示,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2年掛牌寬限期將屆滿,車主須在29日前騎乘有「審驗合格且配有合格標章」微電車,至監理單位辦理規定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避免30日上路未掛牌遭罰。根據台中市警方統計,今年至今微電車交通事故發生1,286件,造成7人死亡,微電車將於下週正式納管,呼籲民眾盡速申請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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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台中監理所強調,因微電車無須考照且不需加油易操作,14歲以上就能騎乘,不少民眾購給家中銀髮長輩代步。而本週以來監理所湧進上百輛微電車辦理掛牌作業。監理所提醒民眾,辦理「使用中」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並進行實車查核合格後申請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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