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別人的錯?騎士違規左轉 怪警方不指揮交通「釣魚執法」

  • 記者張貴翔
  • 發佈時間:2024.11.21 11:51
  •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21 11:51
騎士違規左轉遭警方攔停開單。(圖/TVBS)

騎士違規左轉遭警方攔停開單。(圖/TVBS)

台北市士林區日前一名騎士於路口未依號誌左轉,結果被警方攔下開單,但騎士不滿說是跟著前方走,又怪警方不指揮交通「釣魚執法」,氣到拒收罰單離開。警方表示,現場發現違規立刻依法攔停舉發,並無釣魚執法情事。

警員指揮交通時發現違規機車。(圖/TVBS)
警員指揮交通時發現違規機車。(圖/TVBS)


根據《社會事新聞影音》一名騎士質疑警方釣魚執法,表示他在等待左轉,因為交通混亂公車逼近,警員又對他們揮手,前方機車左轉後他才跟著轉,怒批警方釣魚執法。但影片中警員也說騎士違規在先,所以依法開單告發。

違規騎士認為警方釣魚執法。(圖/社會事新聞影音)
違規騎士認為警方釣魚執法。(圖/社會事新聞影音)


士林警分局表示,19日傍晚6時許,文林所警員在中正、文林路口東南角(陽信銀行側)指揮疏導行人通行,蘇姓騎士及前方另一部普重機,沿文林路北往南左轉中正路,當時號誌為直行、右轉箭頭綠燈,左轉燈尚未亮起,警員將兩人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2款製單舉發,但蘇姓民眾表示拒簽拒收後離去。警員現場執行交整勤務,發現違規立即依法攔停舉發,並無釣魚執法情事。

士林分局呼籲駕駛人應依路口行車管制號誌指示行止,設有左轉箭頭綠燈路口,俟左轉綠燈亮起時,始可左轉,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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