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檢舉失敗,到底為什麼?新北市一名駕駛,行經十字路口,前方一輛貨車突然左切,還沒打方向燈,事後檢舉,警方卻回覆,因為路口沒有車道線,不算變換車道,不能舉發,駕駛納悶,這樣無法檢舉,會讓不守規矩的駕駛,為所欲為。
後車駕駛檢舉,白色貨車司機,行經新北市淡水馬偕附近路口,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轉彎或變換車道,卻收到回覆違規事實不明確,警方認定路口沒有車道線,因此不予舉發。
檢舉駕駛:「我到今日才學到說,路口是沒有車道線,所以檢舉違規是沒有辦法成立的,這個邏輯反推回來,感覺上好像,我們可以隨時在路口變換車道。」
檢舉駕駛:「馬上接著就是機車停等區,警方說機車停等區裡面,也沒有分車道線,所以也沒有辦法判別,他有沒有跨車道,如果他已經養成習慣,這樣變來變去,對用路人對行車環境,真的是一個很大的危險啦。」
針對民眾疑慮,警方回應,路口沒有畫線,因此無法視為變換車道,如果發生事故會再檢視狀況判定肇責,但也呼籲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轉彎換車到,最好還是打燈提醒。
淡水分局交通組巡官盧旻誼:「在轉彎變換車道前必須打方向燈,超車時也應打左方向燈,並與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間距,再打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不過對於民眾來說無法透過檢舉,警惕任意變換車道的駕駛,就怕真的發生意外,相關單位才改善法規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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