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大專院校周邊出租情況進行調查,就全國56所大專院校周邊之100份住宅租賃契約進行查核,每份契約查15個細項,共查核1,500項次,計有228項次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為15.2%;若是從這100份契約來看,不合格內容則分布於57份租賃契約,超過一半。
為保障學生租屋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會同內政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於本(113)年5月至6月間辦理「113年度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查核」。以全台灣56所大學為核心,抽查100份住宅租賃契約,每份查核15項,包括「契約審閱期」、「租賃期間」、「租金約定及支付」、「押金約定及返還」等等。總共調查1500個項次中,有228項不合格,且不合格內容分布在57份契約中,也就是在100份契約裡有57份有問題,不合格率超過一半。
對此,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表示,此次抽查大學附近租屋狀況,提醒大學生,簽約之前詳讀契約,且可自行政院消保處或消保處的網站上查群租賃契約的公版內容,如果發現租賃業者或房東的合約有問題,可以自行薦舉;且若是碰上「二房東」則需留意「房客轉租是否有獲得房東同意」以免租個房子被趴兩層皮。
另外,陳星宏也提醒,大學周邊租屋常常都在夜市附近,學生須留意公共安全問題,例如防火巷道以及緊急逃生方向等等,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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