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薪水怎麼算?上班有雙倍嗎?出勤規定、居家上班與勞基法整理

  • 作者:陳思遠|責任編輯:陳宥婷
  • 發佈時間:2026.10.22 12:5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2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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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上班及薪資規定一次看。(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薔琵颱風來勢洶洶!颱風假上班薪水怎麼算?本文依據勞動部法規,解析颱風天出勤工資加給、老闆不給薪或扣特休是否違法,並整理居住地跨區停班標準、居家上班(WFH)能否放假與常見QA全攻略。

【最新消息10/22更新】強烈颱風薔琵逼近,氣象署預估23日(五)全台共17縣市風力或雨量預報達停班停課標準,但是否放颱風假仍以各縣市政府公告為準。目前台東縣蘭嶼、綠島已宣布22日下午停止上班、停止上課,成為首批颱風假地區;北北基桃預計22日晚間8點宣布23日是否停班停課。

颱風假公布標準是什麼?風力雨量與致災停班條件

颱風假定義為保障民眾安全以及給民眾有準備防颱措施的時間而特別放的假。不過颱風假並不是法定假日,而是因為不可抗力及安全考量而無法出勤上班所設立。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的規定,颱風造成的風災及水災達到以下標準即可實施颱風假:

  • 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
  • 降雨量達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且已導致災害或有導致災害的可能。
  • 風力或降雨量未達上述兩個基準,但因受地形、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
  • 因降雨致河川水位暴漲、橋梁中斷、積水致通行困難、地形變化發生危險,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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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圖/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颱風假是由各縣市長決定,不過不一定要達到上述標準才能宣布。只要天然災害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影響通行或上班安全,或有致災可能、必須撤離疏散時,就可以發布停班停課。

為了強化防災應變,氣象署從2025年7月1日起,颱風警報期間新增「濱海鄉鎮風力預報」,未來颱風期間濱海鄉鎮也有專屬風力預測,讓沿海居民與防災單位提早掌握風險。

另外,基隆市政府於2026年3月宣布修正停班停課作業機制,將未來24小時預測累積雨量門檻下修至200毫米,並採行「分區判定、分層啟動」制度,依不同行政區災害風險彈性評估是否停班停課,不再採全市一致方式辦理,也代表未來基隆是否放颱風假,未必與北北基桃同步。

颱風假薪水怎麼算?工作日出勤加給與不支薪規定

颱風假是否支薪,根據勞動部的規定,颱風假雇主可以不支薪,但不得扣薪、將勞工記為礦工、遲到,或以事假、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因颱風假而資遣勞工。

如果颱風假雇主要求勞工上班,依當天原本的班別分兩種情形:

情形一:颱風假當天本來為工作日

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假當天若為工作日且勞工有出勤,公司應給予正常薪資,並留意勞工通勤安全,是否給予額外津貼或加班費由企業與勞工協商決定。

情形二:颱風假當天本來為休息日

根據《勞動基準法》,休息日出勤應給予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 前2小時加班費:平日每小時工資額×(4/3)×時數
  • 後6小時加班費:平日每小時工資額×(5/3)×時數

以月薪36,000元為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36,000÷30÷8=150元。若休息日出勤8小時:

  • 前2小時:150×4/3×2=400元
  • 後6小時:150×5/3×6=1,500元
  • 加班費合計:1,900元

簡單來說,颱風假是「勞工有權不上班、老闆有權不給薪」。勞工不出勤,雇主不能以此處罰勞工或扣除全勤獎金;但因颱風假非法定假日,企業確實有權不發薪。也因此,近年有不少聲音倡議將颱風假、豪雨假等防災假法制化,納入勞基法以有薪假方式施行。

颱風假跨區上班停班規定!居住地上班地與通勤標準

根據勞動部規定,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可選擇不出勤。也就是說,只要居住地、上班地點,或通勤途中經過的任一縣市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就可以不用出勤上班。

颱風假扣特休合法嗎?勞基法雇主排假違規認定

颱風假扣特休不合法。根據勞動部規定,颱風假不能以其他假別替代處理。曾有網友反映颱風假薪資遭扣,主管要求「用特休抵銷,否則不給薪」,這種做法明確違反規定。

另外,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自由排定,雇主如要求勞工出勤,必須與勞工協商取得同意,否則不得干預已排定的特休。因此除非得到勞工同意,雇主不能以任何理由用特休取代颱風假。

百貨銀行颱風天營業嗎?特定行業出勤津貼保障

颱風假對百貨公司、賣場、銀行等特定行業並無約束力,一般而言這些行業仍會要求勞工出勤。不過根據相關規定,雇主要求勞工上班時,工資照給,並應盡可能給予加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若員工通勤途中發生意外,企業須負連帶責任。

以百貨專櫃為例,空櫃缺席可能面臨罰款,導致專櫃人員等同白做工甚至倒貼,處境相當不合理。目前也有修法聲音,希望將颱風假等防災假納入勞基法,以保障特定行業勞工的權益。

銀行方面,據業界說法,銀行基本上依照地方政府和人事行政總處的規定,若宣布停班一般會跟著放假;也曾發生南部宣布颱風假、北部未宣布,南北分行出勤狀況不同的情形。

居家上班有颱風假嗎?WFH出勤規範與勞資協商

居家上班(WFH)者的颱風假,根據勞動部解釋,分兩種情況:

原為居家上班、現已恢復到公司上班

除非勞雇雙方已達成共識,否則雇主不可要求勞工臨時在颱風假期間居家工作。若已協商好居家工作,但因需照顧子女或防災而無法工作,雇主也不得以此為由處分勞工。

本來就是居家上班

若本來就是居家辦公、不須通勤,則就算地方政府宣布颱風假,勞工仍需照常工作,無法拒絕出勤,不出勤可能被視為曠職。不過勞雇雙方可協商,若雇主認為無需工作,勞工也可放假。

颱風假上班可以補休嗎?法規非假日認定與加班費

颱風假本身不能補休。颱風假不是法定假日,而是政府基於安全考量宣布停止上班,因此沒有「補假」或「補休」的法定權利。不過,若颱風假當天原本是休息日、勞工仍然出勤,就屬於休息日工作,雇主必須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或在勞工同意下改以補休。

颱風假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目的是保障通勤與工作安全,並非勞基法所定的休假日。勞工在停班期間可以選擇不出勤,雇主不得記曠職、扣發全勤獎金,或強迫勞工用特休、事假抵銷。

也因為颱風假不是假日,若勞工當天出勤,並不會像國定假日出勤那樣自動加倍,薪資怎麼算要看當天原本是工作日還是休息日。

颱風假常見問題FAQ

以下整理讀者最常詢問的颱風假相關問題。

  • Q1:颱風假老闆不給薪合法嗎?

    合法。颱風假不是法定假日,勞動部規定雇主可以不支薪。但雇主不得扣薪、記礦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替代,也不能因此資遣勞工。勞工不上班不代表雇主一定要給薪,雙方各有其權益。

  • Q2:颱風假出勤薪水怎麼算?有加倍嗎?

    要看當天原本的班別。若原為工作日出勤,薪資照給,是否加給由勞雇協商;若原為休息日出勤,則依勞基法給予加班費,前2小時為平日時薪的4/3倍,後6小時為5/3倍。颱風假出勤並無強制「加倍」規定,實際加給視各公司政策而定。

  • Q3:公司要求用特休抵颱風假,可以嗎?

    不可以。勞動部明確規定,颱風假不得以其他假別替代,也不得扣薪或記礦工。特別休假由勞工自由排定,雇主未經勞工同意不得強制動用。若遇到公司違法要求,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 Q4:我住的縣市沒放颱風假,但公司在有放假的縣市,還要去上班嗎?

    不用。勞動部規定,只要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縣市宣布停班,勞工即可選擇不出勤。三個條件只要符合其一就可以不去,不需要工作地和居住地同時宣布才算。

  • Q5:颱風假在家工作,算有上班嗎?

    視原本的工作型態而定。若本來就是居家辦公,颱風假期間仍需工作;若原本需要到公司上班,雇主不可在未事先協商的情況下,臨時要求改為居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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