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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支實付新制7月上路 「傷害型實支險」可另外理賠

記者 謝佩穎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08 14:35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0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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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型實支實付」與「醫療型實支實付」被視為不同險種,可獨立投保理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傷害型實支實付」與「醫療型實支實付」被視為不同險種,可獨立投保理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實支實付新制7月起正式上路,所有實支實付的保單都將採「正本理賠」,也就是說,民眾即便投保多張實支實付保單,最終理賠給付是採「總量管制」,不過保險業者透露,其實「傷害型實支實付」與「醫療型實支實付」被視為不同險種,兩者理賠互不干涉,因此對消費者來說,這兩者可同時投保,將是一大福音。

保險業者表示,實支實付新制上路限制的是「醫療型實支實付」,保戶需要住院才會啟動理賠,但「傷害型實支實付」則是針對疾病以外造成的事故,所啟動的理賠,例如車禍等意外事故,兩者是獨立不同險種。簡單來說,若保戶同時投保上述兩種實支實戶險種,可同時申請理賠。

 

保險業者也說,有些公司會另外提供員工福利,幫員工投保傷害實支實付,由於是公司投保,員工自己還是可以額外自費投保(僅能投保一家),等於保戶有雙重的兩張保單保障,並沒有違反規定。傷害型實支險採例外處理,不列入醫療型實支險差額賠付計算範圍,可說是舊制的大突破。

此外,新制也回歸損害填補原則,根據金管會保險局的資料指出,受益人提出理賠申請時,除需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外,其中相關費用若已獲得其他保險商品理賠者,保險公司僅就其他同性質保險商品理賠不足之差額進行賠付。

保險業者舉例,若消費者買了2張實支實付保單,實際醫療費用支出10萬元,第一家保險公司依照保單內容若給付8萬元,剩下的2萬元,就可由第二家保險公司進行差額賠付。而這項規定即是「總量管制」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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