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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上班辛苦了!今天出勤工資「加倍」 勞動部算給你看

記者 謝佩穎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6/10 09:5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1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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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為國定假日,若須出勤上班工資須加倍發給。(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端午節為國定假日,若須出勤上班工資須加倍發給。(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端午節是國定假日,按照勞基法規定要休假一天,但如果勞工今(10)日需上班出勤,依照規定,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此外雇主還得給予補假一天。

勞動部表示,今年端午節是星期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假設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1. 6月8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給加班費,試算如下:
  
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2. 6月9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至雇主如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試算如下:
 

150元×8小時=1,200元

3. 6月10日(星期一):性質為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

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強調,端午節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維護權益。

 
#端午節#勞基法#加倍工資#工作日#例假#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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