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數據統計,無人繼承的遺產,高達1.17億,其中最大宗的金額來到兩千萬,最終都會上繳國庫。而在歷年以來最高的一年,是在111年,當時無人繼承遺產金額高達4.58億。地政士表示,通常會發生無人繼承,往往是產權過於複雜、繼承人過多、或者是前人負債大於價值,就會導致無人繼承的情況發生。
講述著繼承的經過,李先生已經對人生板塊做好妥善規劃,和哥哥一人繼承一間,公平調配,在繼承爸媽的財產的規劃上處理得宜。
繼承家中房產民眾李季峰:「會以後就是希望說,他們以後也是要成家,可是我是希望他們有自己的能力買自己的房子。」
根據財政部國庫署統計,112年度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總計56件,總金額高達1.17億元,單筆最大金額為2000萬元,最小為959元。這些遺產金額,依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在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將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運用。
土地代書杜靜宜:「現在的人可能都顧自己,所以就會覺得說,既然都不聯絡,所以有些事情都不想理,其實我打過通知您來做這些事(辦繼承),您還在要領很多文件,他也覺得煩雜就不好用。」
1.17億無人繼承並非是最高,根據歷年數據統計,近5年來,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解繳國庫,111年金額高達4.58億元,共55筆,單筆最大金額為2.88億,最小金額218元。
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像是律師地政士會計師做處理如果有賸餘現金,將會由遺產管理人,來辦理解繳國庫事宜。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副理事長陳錦麟:「要繼承開始之後一年要來辦繼承登記,超過一年沒來辦地政機關就會發通知,發通知通知繼承人趕快來辦理,一段時間沒有來辦的時候他變成要公告,公告一段時間他會列冊管理,列冊管理一段時間可能十五年以上的時候,那些不動產的部分就會進行,國產署那邊進行做處理。」
拉開滿滿的親屬表,密密麻麻的寫得滿滿滿,這是遺產繼承人所有人列表,地政事務所光統計這些就花了半年時間,有多年土地代書經驗的陳錦麟表示,無人繼承情況多元,一是被繼承人負債大於遺產價值,二是繼承上有產權問題,第三則是繼承人在國外並未得知繼承,或者不想麻煩放棄處理,在無人繼承遺產上種類非常多元。
專家表示一般來說在拋棄繼承上,最好先調查清楚被繼承人的情況,有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限定繼承,但的確有一些案例年代久遠,不過都會經過長時間的確認跟公告,列冊保管才會進入國庫,在血緣跟產權複雜多元的情況下,也讓無人繼承的情況越來越多。
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副理事長陳錦麟:「包括去大陸經商的,包括很多台灣人都會到國外去做生意,有時候一出去之後在台灣本身,親屬本身有什麼樣的財產,不一定會知道,不一定會知道的情況之下,突然間時間一但過到某個程序之後,地政事務所發通知又沒辦法通知到本人,所以他對這個東西是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就很容易疏忽掉。」
原因繁複產權不清,也讓無人繼承始終存在,無人問津遺產,最後納入國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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