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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結婚「早無法律效力」!民眾詢問 承辦人員也勸退

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徐克誠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15 19:2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15 19:24

520快到了,不少新人會選紀念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不過有些長輩依舊有「儀式婚」的概念,會特地到法院公證結婚,但其實公證結婚,早在民國97年就沒有婚姻效力,以高雄地方法院為例,今年上半年,只有3對新人登記,但依舊有民眾想特地舉辦公證結婚,被承辦人員勸退。

圖/TVBS

 
只有12個座位,沒有太多布置,偏向西式風格的小小禮堂,很多人不知道,這裡是法院裡的一處角落,專門用於公證結婚。

記者宋佳娟:「所謂的公證結婚,其實現在在各大地院都還是有,但是因為不具法律效力,其實結婚新人數不多,這裡的座位也不多。」

全台地方法院都有公證處,但使用率真的好低,以高雄地院鳳山分處來說,從今年1月到3月,只有三對新人辦公證,都是因為家裡長輩的要求,畢竟在年長者的觀念裡,儀式婚少不了。

 
其他民眾:「結婚那天就請客而已,應該公證結婚還有效力吧,怎麼還有效力呢,那怎麼還叫作公證結婚。」

其他民眾:「不一定會說想要請到朋友,就是像以前辦桌那樣,可能現在的年輕人想法,都跟以前不一樣了。」

其他民眾:「我知道是不用公開儀式了,我現在知道是說,只要去登記就有法律效力。」

自從民國97年後,公證結婚就不具法律效力,必須到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才算數,高雄市還讓戶政事務所大變身,推出「特色結婚背板」,岡山羊肉爐旗津海洋元素,還會自己布置,把小房間留給新人好好拍照留念。

左營戶政事務所主任許鳳蘭:「我們從109年開始,陸陸續續完成,我們最高紀錄在111年的520當天,最高紀錄一天100對,在網路上看結婚背板,有沒有什麼特殊性。」

遇到520或情人節,還會限制新人拍照時間,其實今年1月到4月,高雄市就有4994對登記結婚,和去年同期比增加了182對,如今年輕夫妻,不求辦喜宴詔告親朋好友,更重視拍照打卡PO網,而不具法律效力的公證結婚,只能算是"另類儀式感"。


 
 
#結婚#公證結婚#法院#登記#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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