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物價、油價上漲,台中市將自8月1日零時起調整計程車費率,新費率為起程1250公尺8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5元。交通局表示,計程車費率可每2年檢討一次,現行計程車費率近7年未調整。
交通局表示,台中市現行計程車費率於2016年5月15日核定實施,已近7年未調整,近年相關物價、油價上漲,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且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合理長程趟次收入,也顧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其接受程度。 葉局長說明,考量近年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約8.36%,以2016年為基期,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止,油價攀升約45.71%,車輛設備維修費用、基本工資上漲等因素,為兼顧計程車駕駛營運收入及消費者權益,經審議調整縮短起跳里程,由1500公尺調整為1250公尺,以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另外也將延滯時間由累計每120秒5元,縮短累計為每60秒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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