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逮捕一名竊賊,他雖然才30歲,但從第一件偷竊被逮的案子算起,已經有10年竊盜資歷,民國103和104年犯下至少10件竊盜,加上違反藥事法的部分,被判應執行3年6個月徒刑,但出獄後繼續偷東西,光是今年初到現在,不到一個半月又涉嫌犯下7起竊盜罪嫌!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隊長洪緯儒:「經常因為竊盜罪遭逮,進出警察局像家常便飯,因此他行事都比較謹慎小心,行竊的時候他都會特別把鞋襪脫掉。」
不只光腳行動,還會把門先反鎖,防止失風遭逮!但這個人才30歲,偷遍台中市區竊盜資歷甚至已經快10年了!翻開法院判決光是民國103年他就有五起竊盜案被判刑加上104年的四罪四罰,和違反藥事法部分法院裁定他應執行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另外還有詐欺和另一起竊盜案又另外算!民國104年到111年間,除了入監服刑出獄後又犯了好幾件竊盜案件還在偵查或審理中!最誇張的是,光是今年初到現在短短不到一個半月時間他涉嫌竊盜而且警方握有證據的,就多達七件!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隊長洪緯儒:「刑大肅竊組,已經把全台中市的竊盜慣犯跟慣用手法,都建立資料庫。」
員警分析比對,科技辦案,2月9日,抓到這名李姓慣竊,就怕他已經偷到天不怕地不怕了,要是交保再去闖空門那怎麼得了,檢方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面對這30歲,擁有十年偷竊資歷的資深竊賊,必須先讓他住進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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