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界對海外牙醫師實習名額的事件發表不同意見,中華民國國際牙醫校友聯合會認為,依法獲得的權利,國家必須給予保障,是法治國家最重要的基石,立法院於民國111年5月30日三讀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國外醫學學歷者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後,方可參加國內醫師考試,這次的醫師法修正是為了關門,同時也經由三黨同意立法通過附加條款,試圖解決海歸牙醫師實習困境,但衛福部長薛瑞元在去(111)年10月28日卻表示,雖然立法院當時修法通過附帶決議,但最近大家有不同意見,目前衛福部暫不執行。使海歸牙醫對未來更加絕望。
中華民國國際牙醫校友聯合會表示,每年公布海外牙醫的臨床適應訓練名額的行政命令是違背母法(修法前的醫師法),導致海歸牙醫無法正常到醫院實習,有四百餘名海歸牙醫卡在等待實習的階段,最長需等待8~10年,無法進入醫界為民服務,造成醫療人力的極大浪費,根據「行政程序法150條」法規命令之內容必須載明法源,「憲法23條」要限制人民的事,必須以法律定之。
中華民國國際牙醫校友聯合會指出,衛福部長薛瑞元在受訪時曾表示:「修法後需要處理不溯及既往的問題。」中華民國國際牙醫校友聯合會說明,根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修法後的法條並不可用來規範在修法前就已經開始等待實習的海歸牙醫,且在附加條款中已寫明,修正案通過後,四年內解決海歸牙醫等候實習分發時間過長等問題,但在本土小牙醫聯盟的抗議下,衛福部是否無視海歸牙醫的權益,選擇息事寧人?薛部長的「暫不執行附帶決議。」抹滅了海歸牙醫最後一絲希望。
資深海歸醫師認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6條」國內外牙醫同時通過國家考試,應該是站在平等地位,不能有差別待遇。
中華民國國際牙醫校友聯合會強調,台灣是法治國家,法律需要被遵守,否則就是民粹不是民主,衛福部於98年推動修法,直至111年5月才完成修法,耗時十數年才終於修法完成,現如今又因不合理不公正的理由暫不執行,浪費公帑,呼籲衛福部不應因民粹因素影響,堅決立場,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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