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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起「有條件開放」全國醫院探病 每次最多2名

編輯 鄭心連 報導
發佈時間:2022/11/28 14:17
最後更新時間:2022/11/28 14:17
醫院管制再放寬。(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醫院管制再放寬。(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考量全國新增病例數持續下降,國內疫情穩定可控,經衡酌民眾探病需求及醫院防疫安全,自今(2022)年12月10日起有條件開放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探病,相關管理措施說明如下: 

12月10日起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有條件」開放探病,醫院探病相關規定。(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一、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有條件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但符合下列例外情形者,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一)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二)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四)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二、探病者不論疫苗接種狀態,應配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但探病者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三、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探病,但符合前述例外情形時,得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並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不適用前述免除篩檢條件。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求,探病者須不具COVID-19相關症狀及TOCC(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群聚史)風險,進入醫院應佩戴口罩並遵循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調整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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