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台北車站高鐵站外,發現男子狂翻垃圾桶,只為了撿別人丟棄的「高鐵票根」,雖然不知道用途,但網路也一堆人賣,除了收藏用,還能當不在場證明,一張票根最貴賣300元都有。但律師提醒,如果是撿來跟公司報帳,會有不實問題,小心背上刑責。
民眾:「拿去公司報帳吧,(你是這麼覺得)對,會特別撿這個東西的話,應該不是要做什麼太正當的事情。」
民眾:「我會丟垃圾桶,可能會撕一個角吧,我會撕一個角,(怕被別人拿去別的用途),對不然就是盡量用手機。」
特地撿高鐵票,用途沒人知道,但就連在網路賣場,只要打上票根關鍵字,一堆人賣,價格80到200元都有,有的特別註記,只能收藏用,其他用途一律不負責,還有賣家專門出售,台北左營車票,註明天天都有,10分鐘寄送還免運,除了紀念還能當不在場證明。
民眾:「他如果沒有影響個資的話,我們也不會特別去撕掉。」
民眾:「(車票)放回包包裡,因為我會留票根,但是我都用信用卡。」
儘管車票搭完後,被撿走使用,不影響購票者權益,如果票根使用目的,是收藏沒問題,但用來跟公司「報帳」,恐怕涉及違法。
律師:「他把他報公帳,變成帳冊會有不實的問題,會有刑事責任,還會有稅捐稽徵法,41條逃漏稅的問題。」
但畢竟出站後,票丟哪誰要撿,都不算高鐵管轄範圍,難追查也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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