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盃,國際標準舞錦標賽,選拔縣代表參加全運會,其中剛落幕的13歲以下單人項目,家長抗議,明明規定,服裝要穿素服,不能露背,沒有流蘇,亮片等裝飾,但是有主辦單位所屬舞蹈教室的選手,穿著「花服」上台了,還拿到了代表權,抗議大會護航。
觀賽的家長看傻眼,因為服裝不符合規定也能上場,比賽規則是假的嗎?
家長:「它(舞衣)完全就是要素面的,不可以有任何珠鑽亮片,你看像這種露背亮片流蘇,其實跟素服比較起來,他們在場上就是顯得特別搶眼。」
比賽規定,明明寫著,13歲以下單人單項標準服(素服),不得露背服裝與飾品不得有水鑽,亮片,流蘇素材。
大部分的參賽者,都依照規定穿素服,卻有選手穿花服上台。還取得代表權。
家長:「服裝不符合規定的像這位這位,兩位都有取得去參賽的代表權,主辦單位他們所屬的教室的學生,服裝不合規定的學生。」
一開賽他們基本上就沒有參賽權了,大會是否護航的原因,開賽前就通融他們。
家長說比賽前,司儀臨時說明,服裝不列入評分,但是花服在視覺上,明顯佔優勢。
遵守規定的孩子,一下台就炸鍋了,家長也不知道如何跟孩子解釋,比賽公平嗎?
家長:「他回來就在那邊生氣哭啊,為什麼不公平啊。」
舞台上面下來的時候有直接跟我們講,反應說為什麼他們可以穿花服。
主辦是苗栗縣體育會,比賽沒有獎金,不過也是全運會的苗栗縣代表。
苗栗縣教育處回應家屬質疑表示,尊重體育會的決定,並尊重裁判評分。
要求2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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