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確診者的親友,只要有診所開立的處方籤,就能幫忙到藥局領新冠口服藥,不過藥師就發現,每天都有人因為用藥有疑慮,得再次評估,另外,清冠一號缺很大,傳出有中藥行自行販售「類清冠」,沒有確診也能喝當作預防,恐怕觸犯藥事法,可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藥師:「我們一天會發到30至40幾個,會有1-2個處方有問題,有的是藥品交互作用,或是腎功能要減量。」
確診者想領口服藥有條件,必須是65歲以上長輩,糖尿病慢性腎病患者,或是失能精神疾病,等14種對象,其中部分長者,也有服用其他慢性病藥物,可能跟輝瑞口服藥有交互作用,但開藥的醫師沒發現。
而針對部分保險公司要求,一定要有吃新冠相關藥物才能理賠,藥師表示,目前還沒有發現類似浮報狀況,中醫師也透露,近期視訊看診民眾確實很多,量能被擠爆,但也不認為患者是為了保險要求開藥。
中醫師:「不見得需求量大,不能說都是因為要請保險啦,因為治療就是要,避免中重症,提早投藥都是好的。」
倒是很多沒有確診的民眾,也想吃類清冠增加保護力,醫生提醒,無論是清冠一號或是類清冠,都不應該隨便亂吃。
中醫師:「使用上有體質疑慮。」
衛福部就特別澄清,類清冠一號,並不是專案核准製造的處方藥品,也提醒不要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的中藥方,避免傷身,另外,類清冠藥物如果涉及偽藥的話,衛生局也能依違法藥事法開罰,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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