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要先立合約,這樣的真實案例發生在彰化縣,一名農家子弟和豪門千金談戀愛,但女方父母覺得對方沒錢,而且只有高中學歷所以百般阻撓,雙方甚至簽下「婚嫁合約書」,要求男方必須進修到大學畢業、不可以過夜、不可以懷孕等條款等五大項,如果男方違反其中一項,就視同「毀約」,雙方不可以再交往。
照片中的王姓女子今年30歲,留著一頭長髮,臉蛋上還有兩個酒窩看起來很清秀,2個多月前,她透過媒人介紹和個性木訥的楊姓男子陷入熱戀,但沒想到女方父母親極力反對。媒人唐俊民:「王小姐他們家是南彰化望族,爸媽怕她吃苦,所以希望楊先生立下婚姻合約書。」
媒人說,女方父母覺得男方只有高中學歷,家裡又務農,經濟狀況差,阻撓不成,乾脆要求雙方簽下的「婚嫁合約書」,內容列出五大項條件,包括男方必須進修到大學畢業、有一份月入4萬元的穩定工作、雙方不可以在外面過夜、婚前不能懷孕,否則就算是毀約,男方不只簽名同意,還身兼3份工作,拼了!
唐俊民:「(楊先生)一大早就去送羊奶,羊奶送完接著去上班,上班回來又接著做網拍生意。」
媒人說,其實男方一開始看到合約覺得被刁難,但小倆口溝通後決定試一試,就連媒人婆也成了這張合約書的唯一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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