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抑制短期炒作、降低大戶囤房的政策目的,政府近年祭出各種打炒房措施,反映在要繳納的稅額上就是愈來愈多,不斷增加繳稅壓力,專家指出,民眾想省錢的話,自用住宅身份是關鍵,尤其房屋稅、地價稅、房地合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土地增值稅下的5種自用住宅定義都不同,自住客繳稅前記得申請自用住宅,才能幫自己省荷包。
十一法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李冠穎指出,房地產在持有與買賣時,會出現持有稅、交易稅。持有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屋主需每年繳納。
交易稅則是買賣時,買方、賣方依規定該繳的稅,依取得房地日及交易日而有3種課稅方式,1、出售取得日為104年12月31日以前房地,為舊制課稅範圍,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以及土地增值稅。2、房地取得日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日110年6月30日以前,賣方負擔房地合一稅1.0及土地增值稅。3、取得日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日110年7月1日以後的房地,賣方課稅採用房地合一稅2.0、土地增值稅。
李冠穎指出,自住客想省荷包的話,自用住宅是關鍵,尤其高雄市府積極推動「囤房稅」,相關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由議會三讀通過,並經市府公布後發生效力,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針對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單一稅率1.5%調整為持有3戶以下,適用2.4%稅率,4戶以上則是3.6%,稅額會反映在112年5月房屋稅單。
而囤房稅的自用住宅維持原本1.2%的稅率不變,也就是說,如果申請自用住宅,適用1.2%的房屋稅優惠稅率,與非自用最少有2倍的差距。
若房屋交易後想省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出售房屋時,課稅所得計算在400萬元以下者就免稅;超過400萬元部分,按10%優惠稅率課徵,並且6年內以1次為限。與房地合一稅最高課稅達45%相比,可省下大筆金額。
至於舊制課徵的財產交易所得稅,自用住宅能適用重購扣抵綜合所得稅額;而土地增值稅的自用房屋,每人出售自住屋可適用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等優惠稅率10%,有效達到節稅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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