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呼籲內政部,速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草案,廢除社區可用規約禁止住戶養寵物的規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副組長欒中丕表示,條例並非禁止住戶養寵物,但會進行研議,兼顧飼養寵物的權益及照顧社區自治。
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可以規約禁止住戶養寵物。跨黨派立委及動保團體曾在去年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盡速修法廢止「禁寵條款」,而內政部也應頒布「社區飼養寵物管理辦法」,讓管委會得以依循。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與動保團體及營建署、農委會等代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她表示,在動保團體及朝野多位立委努力推動下,內政部營建署在去年底提出公寓大廈飼養寵物管理辦法,供各社區管委會研訂寵物管理規定時有所依循。然而後續如何因應各種可能衍生的問題,需建立配套機制協助,甚至進行教育宣導。
陳椒華指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也針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提出修法版本,呼籲內政部也趕快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版本,送行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
與會的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呂幼綸指出,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規約,就可提出禁養寵物的要求,有寵物的住戶只能選擇搬家或棄養,非常不合理。此次內政部營建署擬訂公寓大廈飼養寵物管理辦法,令人欣慰,但修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才是正道。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楊靜宇指出,身為基層民意代表,常接獲因社區管委會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陳情案,有時甚至因此對簿公堂。以台北市來說,每100戶就有27戶飼養寵物,凸顯限制住戶飼養寵物的規定已不合時宜,違反追求友善動物的價值。
欒中丕則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非禁止住戶養寵物,只規定住戶飼養動物時,不可違反公共安全、衛生及安寧,但還是要尊重社區自治。而為強化寵物管理,讓社區了解到如何管理而非禁止,也提出公寓大廈飼養寵物管理的參考規範,各社區可依需求進行調整。
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修正,欒中丕指出,過去立法院曾討論過,也有很多立委有提案,會把相關提案彙整,納入修正的方向中整體進行研議,兼顧飼養寵物的權益,以及照顧社區自治的精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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