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51歲賴姓男子,長期失業找不到工作,靠著騎三輪車拾荒,最近因為車子壞掉,改騎腳踏車,再拖著一輛小推車,結果卻被警察攔下開出紅單,被罰3百元,他說因為沒工作、沒錢,才會拾荒維生,一天也賺不到300元,員警卻沒有勸導就開單,他覺得這種作法,不顧情面。
拾荒婦人機車加掛小推車,出門撿資源回收物,台中一名賴先生,同樣因為找不到工作,為了生活,騎著腳踏車、拖著小推車,載滿回收物,靠著拾荒維生,上個月卻被員警開了一張「裝載貨物超出車身達限制」的300元罰單,他向議員抱怨,一天都賺的都不夠罰。
台中市議員邱素貞:「(員警)直接就開單,我是希望說他們,警察應該要先勸導。」
賴先生原本騎三輪車拾荒,但是車子壞了沒錢修,改騎單車,沒想到卻被員警開單。拾荒婦人:「就是因為生活困苦才要(拾荒),如果生活無虞就不用拖(拾荒)。」記者:「一天可以撿到多少?」拾荒婦人:「有的話大概100多元,哪有多少。」
拾荒者應該是社會弱勢族群,雖然員警依法開罰沒有錯,但許多人認為,這種違規行為並非重大違規,也不是腳踏車的取締重點,對此台中市交通大隊表示,未來會以勸導為主,如果不聽勸導才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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