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路竹交流道附近,車流量非常大,但道路筆直,常發生車禍,警方近期在路上設置「取締測速照相」,卻有民眾不滿,認為測速照相機,和警示牌的距離實在太近,只有45公尺,懷疑不符合規定。警方強調,要看「違規地點」,和警示牌已經超過100公尺,因此沒有違規。
民眾吳先生:「因為照法規來講,他們是說,警告標誌到三角架的設置地點,要超過100公尺,可是我實際上丈量才48公尺。」
還沒收到罰單,吳先生就不甘心,特地買了測距儀,從警告排到測速照相機,距離只有45公尺,認為不符規定。因為依道交法,在照相機前方100公尺到300公尺,就應該要有警示牌。
其他民眾:「這裡突然用個40的限速,人家要踩剎車都會來不及。」
湖內分局交通組長王自強:「警示牌設置位置,與交通違規行為發生地點之距離之計算方式為主。」
警方認為,要看「警示牌位置」和「違規地點」的距離,已經超過100公尺,沒有違規。其實這裡是高雄路竹交流道附近,連接國1和台1線,車流量相當大,但路又寬又直,車禍非常多,警方才會在橋下加強取締。另外在彰化台74甲上,還有「測速王」,一年就拍到1萬3千件違規。
彰化民眾:「我們住在這,在地人大概都會閃這一支,但中獎的很多啦。」
彰化一共有64支固定測速照相,去年的前20名就取締13萬件違規,為國庫進帳2億2千萬。而雲林的測速照相,去年一整年也拍到10萬件,以超速、闖紅燈為主,抓到最多的路段就在北港府番段。取締超速是為了保護安全,民眾要多注意,避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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